最新消息

台灣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出爐

發布日期: 2023-01-09

        隨著極端氣候的影響愈來愈劇烈,國際間對環境永續議題也日益重視,淨零碳排成為全球產業關注的焦點,同時也是企業及其供應鏈必須面對的挑戰。為配合國際2050淨零碳排的共識,行政院已將2050淨零碳排列為政策推動的目標。同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積極扮演永續相關議題之研議及政策推手。尤其2023年要求實收資本額達 2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需編制和申報ES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永續報告書,足見永續發展已是企業藉此檢視其永續經營的課題上對企業本身如何提升品牌價值、改善營運方法與持續創新研發之關鍵課題,以促進企業跟進永續及透過永續善盡社會責任,以表達身為地球村一員對環境維護高度重視的表現。

       爰此,111 年12 月8 日由金管會與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共同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其目的是為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的經濟活動,帶動企業永續發展及減碳轉型,以及協助企業判斷何謂永續經濟活動,特訂定本指引。

          該指引認定以「對任一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且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之條件,作為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方法。所列經濟活動及判斷基準係依據國內現行技術、資訊及法規要求,針對個別經濟活動之特性而訂,將「六項環境目的」轉化為可具體衡量的條件及標準。六項環境目的包含:

  • 氣候變遷減緩
  • 氣候變遷調適
  • 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
  • 轉型至循環經濟
  • 污染預防與控制
  • 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復原

        該指引目前並非所有產業及經濟活動皆適用指引之認定方法,因此未列入指引之經濟活動,並不代表其非屬永續經濟活動,僅是目前先啟動如下三個業態如下,及適用指引之經濟活動分為二類。

    三個業態如下:

  • 製造業:水泥生產、玻璃生產
  • 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新建築物、既有建築物翻新、建築內高能源效率設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物或建築物內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智慧能源管理系統之安裝及維修、再生能源科技設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物之收購與交易取得
  • 運輸與倉儲業:機車、客車與商用車運輸、客運汽車運輸、貨運汽車運輸、客運軌道運輸、支持低碳公路運輸及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倉儲、低碳機場基礎設施

    二個經濟活動「一般經濟活動」及「前瞻經濟活動」如下及企業依其經濟活動「適用」與「符合」前揭3 項條件之情形,以及有無具體改善或轉型計畫,判斷該經濟活動之永續程度,分為「符合」、「努力中」、「改善中」、「不符合」及「不適用」五類評估指標。

  • 「一般經濟活動」須同時符合以下3 項條件,始稱為「永續經濟活動」或「符合本指引之經濟活動」
  1.  對「氣候變遷減緩」具有實質貢獻
  2.  未對其他五項環境目的造成重大危害
  3.  未對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 「前瞻經濟活動」指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或提供較先進且減碳效果較佳之技術,或能促進其他活動達成低碳或減碳效果而進行者,可直接視為對「氣候變遷減緩」具有實質貢獻。如該前瞻經濟活動亦同時符合「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者,則屬永續經濟活動。

    完整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請參閱附件

  

資料來源:金管會

檔案下載:

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pdf 下載